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日前启动2022年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入选的团队、海外引进个人和国内引进个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据了解,2022年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2019年1月1日后来闽创业,已在我省工商注册登记(待引进人才除外);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领域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来闽后须全职在闽工作。省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任职经历和职务限制。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职务、来闽时间等要求。
本次申报分为引进团队、海外引进个人和国内引进个人三类。其中,申报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的,除带头人须符合个人申报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团队成员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人员组成,一般应有3名以上(含3名)成员;除带头人外,其他成员有2名应为引进人才,在海外或省外企业、金融机构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均为40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不受职务条件限制);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每年在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个月,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
申报海外引进人才的,来闽前需在境外(含港澳台)工作至少3年(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公派留学回国、访问学者、单位派遣均不算工作经历,从事博士后的时间视同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可申报国内引进人才。来闽之前已在外省落地的(包括由外省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属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可申报国内引进人才。境外公司省外总部在职人员派驻福建分部任职或聘用的不算引进人才。
国内引进个人的来闽前须在省外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省外总部在职人员派驻福建分部任职或聘用的不算引进人才。
此外,待引进人才(团队)申报创业人才项目的,应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闽创业意向,并能在过渡期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可按待引进人才形式,依托当地组织部门先申报再提供工商登记手续证明。待引进人才入选后,须在入选之日起6个月内在我省注册企业、正式落地。(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