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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批: 历史的记忆

清乾隆十二年(1747)以后,“海禁”稍弛,为满足华侨寄信汇款的需要,有些老洋客、“水客”、华侨行商、“客头”(引带“新客”前往南洋谋生的人)兼营接送侨批(信)、侨汇。因早期华侨在寄信时都附带汇款,闽南语称信为“批”,故侨汇业俗称侨批业。侨批业是侨乡一种特别、固有的行业。

早期,经营侨批的“水客”和兼营侨批业的商号,受航海季风的影响,从收银信至送达侨眷家中拿取回信投交南洋寄款人,起码需半年时间,甚至有2至3年的。永春侨居印尼干那低的侨属即有“干那低,干那低,三年一张批”的顺口溜。鸦片战争后,厦门有轮船来往南洋各埠,“水客”年收批款往返三四次至五六次。清末,随着华侨人数的增多,侨汇量迅速增长,经营侨批业的民信局开始出现。最早在石狮设立民信局的是美南信局,因信差被劫杀而停业。

从1912年至1931年,泉州侨批业进入兴盛时期。泉属各县除德化县外,都有专营或兼营的侨批信局。专营侨批局最多时达40余家,较大的信局不但在厦门设局,还在石狮等地设站。1931年前石狮有美南信局一家,资本800银元;建通信局一家,资本1000银元;顺记信局一家,资本1000银元。1932年至1935年,石狮增开大元、三美、捷兴3家信局。

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侨乡匪患严重,民信局(1934年改称批信局)信差常被劫杀。如石狮美南信局仅经营一年多,即因信差被抢劫停业。建通信局也因同样原因而歇业。1934年,昌信局联合泉州的顺兴、源兴、捷兴、正大、德盛兴和石狮的大元信局等成立晋江县银信局同业公会,向泉州警备司令部申请,获准出告示规定:“各乡村对信差必须负责保护,如在乡发生抢劫,须将匪徒追捕,追回原款,否则由出事地点的乡村负责(即赔偿劫款和命案抚恤金)。”但劫杀地点多在偏僻旷野,交界村大多不承认为其所辖地带,仍然要由信局负责赔偿。

截至1950年3月,全省登记的侨批局共有185家,石狮就有6家。从1957年起,侨信业务归中国银行办理。1969年1月,石狮6家侨批局成立“泉州侨汇收汇服务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实。1975年2月,改为“晋江海外汇款服务处”,石狮派送站也改为“海外汇款服务站”。1976年1月,泉州各地的海外服务处、站归并当地银行,至此闽南地区侨批业终告一段落。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侨眷收到的侨汇,不仅养活了自家人,还兴办学校、修建公路、捐建医院等。薄薄的一纸家书写满了侨胞对家乡和亲人深深的牵挂,也记载了侨亲在异国他乡的艰苦人生。有侨才有批,虽说侨批已经随着时代的更迭退出历史舞台,但它永远不会被遗忘。

(黄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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