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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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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八措施促明年一季度工业开好局

本报讯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加快工业项目建设、促进春节招商对接、推进工业品产销对接、强化企业协调服务等八个方面,保障2023年“两节”期间全省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工业开好局、起好步。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方面,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

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方面,对一季度工业综合增速(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用电增速各60%、40%权重计算)居全省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保障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申请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方面,对一季度工业投资综合增速、技改投资综合增速居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促进春节招商对接方面,对一季度引进民企制造业项目投资额排名前三、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民企制造业项目开工个数排名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工作经费。

推进工业品产销对接方面,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给予奖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对各地(不含厦门)推广建设应用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强化企业协调服务方面,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组织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产能充分发挥。(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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