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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应急局

开展执法赋权专题培训

本报讯 2月2日下午,石狮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综合执法队长、安办负责人在市委党校开展“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赋权事项解读”专题培训,着力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开花结果。

据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赋权相关规定、石狮赋权镇(街道)的6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案件办理流程等三个方面。对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我市6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包括: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罚。等等。(记者 林恩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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