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深入实施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日前启动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征集工作。我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3月5日前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已纳入2020年至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未来独角兽”和“瞪羚”创新企业名单的企业,需申报2023年创新企业的请按要求重新进行线上申报。
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申报基本条件为:申报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其中,“独角兽”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要求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已获得过私募机构、知名天使投资人或所在产业核心企业投资且尚未上市,“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至10亿美元之间(估值单位为人民币的,以2023年1月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换算)。
“瞪羚”创新企业需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拥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或代表产品,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高速成长,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3年1月1日后注册)。并满足下列标准之一:一是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或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二是近3年内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投资方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台的,不认定为风险投资。若投资方为个人,则需说明该投资人的产业及行业背景。
据了解,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征集范围共有四类,分别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包括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包括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幼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