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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21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石狮公安执法质量受肯定

打造精美善治之城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公安厅下发《评定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通报》的文件。石狮市公安局榜上有名,至此已连续21年获得该荣誉。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始终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要求,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全局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工作显著提升。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推行“五张清单”,建立警情处置、案件结案、常见问题、场所管理、财物处置“五张清单”,全要素规范执法,有效破解执法监督制约难题,根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顽疾;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服务群众,出台“关于常见犯罪直接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意见”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全面落实“少拘慎押”实施意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其中凤里派出所作为全省首批“一站式”公安综合服务窗口试点单位,为群众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共120项服务;规范权力运行,全覆盖监督教育,该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检察机关定期指派检察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编制指导性案例、拍摄执法微视频、开展每月法律知识考试和“臻享·法制沙龙”执法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执法素质。

值得一提的是,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是全国公安系统首个被记集体一等功的法制建制单位,2017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去年8月22日,石狮市公安局再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连续7次获评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柯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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