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于近日启动2023年工业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6月13日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注册、填报、提交。单家企业申报多个项目且符合要求的,奖励、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2023年工业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分五大类,分别为软件和信息服务类、动漫游戏类、泉企上云类、工业互联网类和公共服务平台类。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类有两个项目,分别为市外项目招标奖励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助;动漫游戏类为原创动画播出奖励;泉企上云类为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工业互联网类有两个项目,分别为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补助和工业App补助;公共服务平台类为公共服务平台补助。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为:
市外项目招标奖励申报条件为: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证书;招标的信息化项目应经过第三方公开招标;企业中标合同在2022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合同总金额60%以上。补助标准为:按已完成项目合同金额的2%予以补助。同一企业年度奖励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助申报条件为:2022年度新取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CS4)、良好级(CS3)等级证书的软件企业,或新通过CMM/CMMI、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补助标准为:对新取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CS4)、良好级(CS3)等级证书的软件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CMM/CMMI、PCMM、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按照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原创动画播出奖励申报条件为:自2022年在省级(含副省级)或国家级电视台首次播出原创电视动画作品;在全国性院线和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首次播出原创电影动画。补助标准为:对于原创电视动画作品,在国家级电视台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动漫频道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申报条件为:所购云服务产品的云服务商需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市内注册分支机构;申报单位2022年度上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以发票为准)。补助标准为:按照服务费的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上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补助申报条件为:项目具有知识产权且归属明确,同一个项目只能由服务商或者制造业企业一方进行申报;项目为各行业实体制造企业和流程化生产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开展数据采集、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内容;项目应具备数据、网络、平台三个要素条件,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项目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补助标准为: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2022年度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工业App补助申报条件为: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工业App,或面向制造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具有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业App。补助标准为:对每个工业App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的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申报条件为: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众包设计研发、创新资源共享和创业支持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上一年度公共服务平台营收占企业总营收一定比重(人才对接、培训、招商等平台建设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不要求营业收入);为20(含)家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或培训;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例达60%以上;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效益。补助标准为:对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记者 周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