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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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港澳籍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复:可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需提交材料:(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大陆通行证;(二)提交下列证件或材料之一:①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就业的材料等;②合法稳定住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③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如何办理购房入户?

答复:如房屋已交房,可持购房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按揭合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要带结婚证,有孩子的带上孩子的出生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申请。

3.省外户籍人员如何在石参保新农合?

答复: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参保,3月1日—6月30日缴费标准为360元/人,缴费60日后开始享受待遇。

4.如何享受男方生育险?

答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基本医保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定额补偿(顺产1000元、剖腹产1500元,转到市域外的,按定额标准的80%报销)。可携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①《生育服务登记表》②发票③费用清单④《出院小结》⑤《福建省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领生育医疗待遇个人承诺》⑥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5.美容店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复:经向卫健窗口(83051207)核实,美容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至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办理,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店铺方位图、平面图、卫生管理制度、负责人本人身份证。

(秋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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