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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石狮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本报讯 6月26日,石狮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即日起至10月10日,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部署,此次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经营、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排查整治方面,将督促用气餐饮场所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确保100%正常使用,在6月底前100%完成安全公示挂牌。同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整改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隐患。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停止使用不合格气瓶、工业丙烷气瓶。

在燃气经营排查整治方面,将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治理,对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站点,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突出打击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气瓶等行为,涉及的燃气经营企业溯源倒查,一律停产整顿;开展经营许可条件核查,未达条件的吊销许可证。

在燃气具等燃气源头排查整治方面,将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软管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在燃气管道设施排查整治方面,将开展燃气市政管道占压整治排查,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全面实现动态清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涉及燃气管道的第三方建设、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保护和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对老旧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加快完成2023年老旧燃气管道改造9.24公里任务。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监管执法,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措施,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应罚必罚。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事故警示教育、典型执法案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记者 王国良 通讯员 王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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