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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反哺,顺其自然

时评

“又是‘强巴拉’!”近日,石狮市慈善总会在梳理微官网“慈善学子”公募项目页面时,再次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这位网名为“强巴拉”的爱心人士捐款1万元整,并留言“曾经的受益者”,这已是他(她)连续第三年捐款,每笔捐款都是1万元,并附有同样的留言。(详见7月3日《石狮日报》二版)

石狮“慈善学子工程”助学20余载,千余名困难大学生得到资助;以“强巴拉”为代表的“曾经的受益者”,传递、延续曾经接受的那一份爱心。这是一场爱心与感恩的“双向奔赴”!对于这样的爱心反哺,我们乐见其成,但也应顺其自然。

“施不望报”“知恩图报”“施以爱心,不图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关于感恩这一话题,在古文或典故中,人们主要是站在施助者与受助者两个角度作出两种不同的表达。慈善的关系中从来都存在施与受这样一对关系,因立场不同对其理解亦不同,也不是只有一个标准答案。但我们也不难发现,两个角度的表达并非对立的、矛盾的,而是在不同角度的一种自勉、鼓励。当然,“恩将仇报”就是另外一个讨论话题了。

行善是一种道德行为,在中国人代代相传的精神血脉中,行善被赋予无私、大爱、奉献、真情永在等崇高的意味。这种对行善者的敬仰,很容易转移到受助者身上,要求受助者同样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反哺,无形中也容易给受助者带来心理压力。我们常常让受助者活在“符号化生存”的假象中——他们必然对别人的捐助欢欣鼓舞,从此消散生活中的所有阴霾;他们从此对捐助者像对待父母一样反哺有加,尽一切努力去报答恩情。这是理想境界中的道德圆满,但未必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毋庸讳言,大多数受助大学生能怀感恩之心,但也有一些受助学生缺乏感恩意识。2007年,湖北五名受助的贫困大学生因“不感恩”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曾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近年来,关于受助大学生不知感恩的话题也偶有出现。相信,关于这一话题的事件或讨论,还将继续存在,并且影响着捐赠者的积极性。对此,我们应当理性对待。

施助者与受助者在慈善活动中是完全平等的关系。慈善绝不是施舍,实质是双方的相互尊重与人文情怀,是人类之间的互助与合作。也就是说,慈善的本质是给予而不是索取,不附带条件的,也并非“投桃报李”交换式的活动。而对于受助者而言,则应当常怀感恩之心,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量去做有益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事情,这样的反馈可以是多元化的、非特定方式与对象的,具有开放性。

回过头来说,对于反哺慈善的“强巴拉”,我们给予高度的赞许,并非代表所有的受助学子都需要来“反哺”。对此,我们应保持顺其自然的心态,尊重受助者的慈善,才是真正的慈善。

(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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