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暂住证?
答复:办理暂住证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东联系电话、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就近派出所办理。
2.如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答复:可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报废车辆到报废点进行车辆报废。车辆报废取得报废单后携带行驶证到石狮车管所进行报废登记。车辆石狮报废点:泉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驻石狮便民收购站,地址:石狮市学府路日报社后宝盖停车场,电话:0595-22807666。
3.如何办理一胎准生登记?
答复: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生育前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登记。
4.如何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答复:夫妻投靠落户需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需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是否已更改,更改完才可办理相关手续。
5.医疗广告如何送审?
答复:医疗广告审查应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办理:①《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②《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其中影视、动态网络、广播广告除提供成品样件(有声光碟)外,还须附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平面广告提供小样,平面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办理地点: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区05、06号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595-83051207。
6.如何办理购房入户?
答复:如房屋已交房,可持购房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按揭合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要带结婚证,有孩子的带上孩子的出生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申请。(秋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