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昆仑2023”和“食安8号”等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各个环节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禁用农兽药违法犯罪,侦破了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
今年6月底,石狮市公安局联合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突击检查,发现石狮一早餐店的店主邱某甲明知制作油条的过程中禁止超范围添加明矾等食品添加剂,仍然超范围使用添加,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一批油条。相关部门对现场查获的涉案物品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现场查获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882mg/kg,超过铝添加剂在油炸面制品中的最低允许添加量5倍(含)以上,该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7月初,石狮市公安局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邱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初,石狮市公安局、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鸿山镇一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邱某乙等人明知生产加工鱿鱼过程中禁止超范围添加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仍然超范围使用添加,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当场查获一批鱿鱼熟制品,经相关部门对现场查获的涉案鱿鱼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样物品添加物中铝的残留量超过钾明矾在其他食品中的最低允许添加量2倍(含)以上,该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月,石狮市公安局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邱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下一阶段,石狮市公安局将持续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蔡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