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住建厅日前公布了2024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样板集镇、样板村和第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名单。全省13个样板集镇中,石狮市祥芝镇入选,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补助;50个首批省级补助项目中,蚶江镇厝仔村榜上有名,可获得50万元补助。
据悉,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指借鉴台湾社区营造经验,鼓励引导台湾团队根据乡村环境整治、产业培育、文化创意和活化运营等各类乡村振兴项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实施驻村陪护式服务。据悉,2018年以来,我省在全国首创以乡建乡创为主题的闽台合作模式、第三方全程辅导服务模式和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模式,探索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新路,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日益凸显。
根据申报有关规定,样板集镇优先选择近年来人口比较集聚有发展潜力、区位条件比较好有示范带动效应、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创建积极性高且有建设资金保障的集镇。同时,县级人民政府已编制切实可行的样板集镇创建工作方案;以所申报集镇的建成区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进行整体谋划;项目应精心选择、积极引入优秀台湾团队负责样板创建的策划、规划设计和陪护式服务,支持其参与相关项目的运营,确保样板创建取得明显成效。此外,县级统筹安排样板集镇创建资金1000万元以上(不含省级样板集镇补助资金),并落实必要的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
申报省级补助项目,宜选择农旅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建设资金有保障、基层干部积极性高的乡村,列入各级试点示范或当地重点发展的乡村优先。申报项目应与台湾团队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须50万元以上,合同约定的陪护式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每月指导服务不少于10天或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天(含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但线上服务时长不得超过总时长的50%)。已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在台湾团队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取得明显成效前提下,可在合同届满后继续委托台湾团队开展深化服务,并再申报一次省级财政补助。
(记者 康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