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第04版:生活消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化妆品使用出问题 商家退还一半款项

近日,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罗女士来电投诉,称其在我市某化妆品店网购3000元护肤品,后期使用出现了一些问题,联系商家,售后不予处理。接到投诉后,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联系双方核实情况,组织调解。因产品已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的期限,商家同意罗女士退款15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网购化妆品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如有问题,应向网店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未实施上市前注册或备案管理和上市后日常监管,需谨慎选购。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刘春银)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