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受理并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消费者在灵秀镇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共计花费人民币480000元整。隔天,消费者发现车辆存在电池包故障,车辆充满电续航只有100多公里,随即将车退还给4S店。“该4S店负责人向上级经销商协调,两个月后,该负责人告诉消费者如果换车只能包裸车价,其他费用消费者还得自行承担,消费者不满,便向我们投诉,要求商家换同型号的车和赔偿。”灵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道。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核实情况。因涉及金额较大,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换车方案,消费者不再追究相关赔偿。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李晓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