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
第04版:民声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管住“小工程” 严防“微腐败”

8月23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市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培训交流会,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工程”招投标工作。(详见8月27日《石狮日报》一版)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各村纷纷围绕农村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等,掀起大整治、大提升热潮,一个个补短板、促民生的村级小微工程项目也日益增多。

近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市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培训交流会,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工程招投标工作。笔者认为,此举有利于管住“小工程”,严防“微腐败”。一直以来,不少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如环境改造、村道修建等,往往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组织工程招标,也因此存在管理的“真空地带”。再者,“小微工程”点多面广,容易出现监督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

“小微工程”虽微小,却连着“大民生”,事关群众“大幸福”。广大基层群众是这些工程项目的直接受益者,不论是道路、沟渠、自来水等基础设施,还是土地复垦、环境整治、厕所改造等专项项目,每一个“小微工程”都是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与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紧密相连。“小微工程”一旦成为“微腐败”的温床,就可能成为“豆腐渣”工程、民怨工程,伤了群众的心,其恶劣影响不容小觑。

由此可见,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村级小工程、小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约束,引导基层实行“阳光操作”,不但能以最小代价建设最优工程,而且“堵”住个别干部“微腐败”之路,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维护党委政府在村民中的形象。

当然,除了规范建设前的招投标流程,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类型多、工程量小、资金散、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造成的监管难点,建议全市相关部门能协同发力,采取查阅台账、现场查看、实地测验等方式,对事前审批、事中实施和事后验收进行全流程监管,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廉洁高效,以强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木棉)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