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获悉,第二期100亿元“民营提质争效贷款”目前已上线并开放申请,我市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可与有关金融机构对接、申请贷款。
近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再创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设立两期福建省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两期合计200亿元。
本贴息贷款支持的对象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0月27日含)在我省(不含厦门市)生产经营超过一年的;2.依据《国家统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23〕14号),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类型为非国有独资、非国有控股的;3.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且有流动性需求;4.未享受2023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和2024年第一期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除特别标明外,含个体工商户)。
记者了解到,本贴息贷款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额度方面,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方面,不高于“一年期LPR+50个基点”,按扣减财政贴息1%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本次参与民营提质争效贷款发放的银行业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商行、海峡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等。
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提醒,我省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在省金服云平台上线,有需求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提前与银行申请对接。对于普通贷款申请,不在专项资金贷款政策内的对象,可关注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我要贷款”,登录“石狮市金融服务一站通”进行申请。
(记者 尼松义 通讯员 张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