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的旧车出售后,购置新车时可否用原车牌上牌?
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②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③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国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