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6日对外发布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制定通知是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