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蔡鸳鸯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祥芝镇福祥北路28号,东至周远进、周福,西至埕地,南至埕地,北至周宗群、蔡丽霞。经核实,该房屋为周鲁杰(原产权人已故)所有及使用,与申请人为夫妻关系,无存在任何纠纷,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为建筑房屋调查核实证明书,祥建字NO:003232。因档案馆查无此存根,现由其妻子蔡鸳鸯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在登报期间30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民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