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
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26
27282930
第08版:就业专题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打击违法用工行为

10种违法行为面临最高10万元处罚

本报讯 为保障广大农民工工资权益,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打击工程建筑领域违法用工行为,日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其中,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等10种违法行为,都将面临顶格10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记者 周进文)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