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陈女士系城东某小区的业主,去年7月份她在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并与开发商签订车位购买合同。双方约定每年7月20日前开发商返还业主10%购车位的款项。今年7月22日,陈女士还未收到返还款,向开发商咨询也无果,遂致电12315请求核实处理。经调解,被投诉方表示目前总部正在排款,将尽快退款,双方和解。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