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江女士在石狮宝岛中路某培训机构购买了55节乐高课,并现场支付了价款11280元,后在签订合同时却发现,合同上写的是40节课。江女士要求商家更改合同内容,商家不同意,江女士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商家退款。商家虽同意退款,却迟迟不予处理,江女士致电12315请求帮忙调解。经调解,商家已退还款项,该案调解成功。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庄凤英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