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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现象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市应急局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现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和生产经营单位3类主体19项内容展开,重点整治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举办“包过班”等;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不具备与所承担的安全培训相适应的场地、硬件设施,未严格按考试计划、考试实施程序和考务管理制度等实施考试,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不严格,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或不按计划实施培训,不按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开展自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走过场”现象的,将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其中,对发现安全培训机构扰乱或垄断培训市场收取高额培训费的,将移送机构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对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对发现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将视情况严重程度,暂停、取消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考试资格。

2021年以来,市应急局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以执法为抓手,对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截至2021年12月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培训未如实记录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2起,共处罚金4万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蔡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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