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消费者周先生通过淘宝购物平台向石狮某品牌服装公司购买了一件牛仔裤,价款128元。周先生收到快递后,发现裤子上的吊牌并非商家所销售的品牌。周先生怀疑商家销售假冒商品,要求商家按照假一赔三的要求进行赔偿。经12315核实,因商家同时销售其他品牌的商品,发货时工作人员不小心拿错了其他裤子,并不存在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并给予消费者部分补偿,双方和解。(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方长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