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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民声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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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业主评价 倒逼物业服务升级

本周观察

黄韵诗/图

日前,市物业服务站公布了2021年石狮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评分结果。107个物业管理项目中,有9个考评不合格,将予以惩戒。(详见3月2日《石狮日报》一版)

自商品房引入物业服务后,“好房”的概念,不仅包括小区地理位置、房源户型、社区景观、周边配套等硬件,还包括小区后期物业服务质量这一软件。房子买下来,很多硬件指标就定了,后期少有改变的余地,但物业服务水准却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关乎居住的质量。甚至可以说,好物业对宜居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小区及房源本身。

从现实情况来看也确实如此。环卫保洁不到位、电梯三天两头罢工、属于业主的收益不透明、收费上心服务闹心等等,关于物业服务的质量,向来是业主们的“吐槽点”,化解不及时的,甚至还激化为矛盾、纠纷。出现这样的局面,有部分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生活举止不文明的因素,还有物业服务等级高低有别,以及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原因。而其中一个环节脱节,比如住户物业费缴纳不到位,或者物业企业高收费低服务,都可能导致物业服务陷入低质量、物业和住户矛盾多发的恶性循环。从笔者了解的一些情况看,很多物业企业认识上还停留在“管”的层次,缺乏“服务”理念。譬如将保洁等业务外包却缺乏监管,导致“价质不符”,甚至“高价低质”,成为物业纠纷不断的重要诱因。

住有所居、住有优居,这是群众所向往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而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是保障居有所安和生活品质的基础,也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可回避的焦点。如何改变上述顽疾,让物业履行企业职责、让业主收获等值回报?行业监管不可缺位,还需要务实给力。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评分,则成为落实监管的重要抓手、倒逼企业服务提质的重要指挥棒。这就需要主管单位用好、用足、用实这一监督“利器”,让其真正生威、发挥效用。

目前,这一评价评分方式,主体是主管单位在市直相关部门、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配合,组织物业管理专家按本市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的考评。对此,笔者认为,这一方式主要还是立足专业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角度,而业主的参与度有限,这就可能导致考评的核心还是放在小区的硬件设施方面,而对小区物业的“软性服务”缺乏真实有效的评估,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含金量”。而现实中,正是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缺乏有效用的评价权和监督权,缺少有效制约物业行为的方式和途径,才导致一些物业公司不把业主声音放在心上,缺乏提高服务水平的动力。

因此,让监管长出“牙齿”,不妨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中提升业主的参与度、增加“软性服务”的分值权重。同时,运用好考评结果,将评分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对排名靠后及考评不合格企业,落实好新一年不予承接新物业项目等惩戒措施,以此倒逼物业企业真正重视业主的日常诉求,督促其改善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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