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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规范封控点解封后 涉疫垃圾收运处置

本报讯 近期,我市陆续有一些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解封不解防,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环境整治消杀组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封控点解封后涉疫垃圾收运处置和环境消杀作业,筑牢全市防疫基础,彻底解除“环境感染人、物感染人”风险。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涉疫垃圾收运处置和环境消杀工作对于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重要性,封控点解封后务必做好后续管理措施,做好闭环管理,坚决抓实、抓细、抓好。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杀管理监督制度。要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各封控点解封前产生的垃圾一律视为涉疫垃圾,严格做好涉疫生活垃圾的后续管理,防止出现解封后涉疫垃圾交接、转运不及时导致的防控风险,确保涉疫生活垃圾不造成二次污染,消除引发传染性疾病传播隐患。解封后产生的垃圾,按原生活垃圾收运途径处理,强化生活垃圾消杀、套袋工作,阻断垃圾收运过程中病毒传播风险,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同时,要继续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工作。各镇(街道)、市直行业主管单位要牵头开展所辖区域、行业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消杀专项行动,同时做好消杀过程评价工作。一是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及时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交通工具等场所开展终末消毒、消杀效果评价。二是强化公共区域消杀。重点加强电梯、楼梯、门厅、楼宇过道、扶手护栏、公共门窗、公共健身设施等公共区域消杀。三是强化重点场所消杀,特别是周边集贸市场、医院、酒店、确诊病例居住场所周边等要增加消杀频次。四是强化市政生活排污设施的消杀。对所辖污水检查井、污水泵站等设施进行消杀,尤其要注意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前端排污设施的消杀。五是强化市域边界消杀。重点对市域边界路口来往车辆及公共区域的消杀,并做好路口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廖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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