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石狮市3月31日出台关爱新石狮人八条措施后,石狮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连夜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细化措施,并制定人社优惠政策兑现指南,切实抓好帮扶政策落实落地。
本次出台的关爱新石狮人八条措施涉及人社部门的共有三条,分别为鼓励企业稳岗留工、实行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失业保险和就业创业政策。
其中,鼓励企业稳岗留工方面,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模式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原来的60%提至90%。申请流程为: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根据泉州市人社局下发的初步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对企业的裁员率、企业失信情况进行核查;经市人社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实行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方面,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00%给予补贴。申请流程为:用人单位6月30日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落实失业保险和就业创业政策方面,包括落实失业保险金政策、补贴技能培训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个分项。其中,落实失业保险金政策,对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为:申请人网上申请或线下提交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经人社部门受理、复核和审批后,次月予以拨付。
补贴技能培训,对组织新录用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按“培训不低于20学时且取得结业证书”的原则,给予每人500元补贴。申请流程为:企业应于计划开班日前5个工作日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培训计划申报,填报开班申请报告、培训承诺书、师资明细、师资资料、培训课程等;获得培训结业证后,再通过管理平台提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并上传补贴申请书、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扫描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在我市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补助标准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为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二档为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