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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声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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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审慎监管有力度有温度

日前,石狮市公安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省公安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88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充分征求各相关警种、办案单位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新编制“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执法“四张清单”共计29项。(详见6月28日《石狮日报》三版)

石狮公安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通过编制执法清单,对轻微违法者实施说服教育、劝诫等“柔性执法”,这一做法值得点赞。

何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它是指在现行法律规范下,为适应新兴产业经济活动发展特点,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市场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对出现一些问题但不会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行为,采取一定容忍度的新式执法方式。轻微违法行为从客观结果上来讲,造成的危害比较小。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

需要指出的是,包容审慎监管,不是将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开恩”。包容不是纵容,审慎也不等于不管。所谓包容,并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和照顾;所谓审慎,也必须是在法治原则指导下进行。对谋财害命、坑蒙拐骗等行为,不管是传统业态还是新业态都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宽而有序、严而不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与时俱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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