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我们在行动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交警大队获悉,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8月23日起,所有进入石狮交警大队的办事群众请戴好口罩,须持绿码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场所码等防疫措施,经核验正常后方可进入。
对境外入(返)石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石人员,从省外重点地区来(返)石人员,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未佩戴口罩或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石狮交警大队办事大厅。
石狮交警大队建议,市民非紧急事项暂缓来现场办理,优先选择通过“交管12123”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尽量减少出行和聚集。(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张宏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