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商少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情况等原因,宗教活动场所产权较为复杂,不少宗教活动场所产权办理要件不全,宗教活动场所相关资料遗失,场所负责人主动性不够,造成宗教活动场所处于“不破不修”等尴尬困境。同时,自主规划和自主修建现象依然存在。
因此,建议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逐个逐项进行摸底调查,收集归纳各宗教活动场所已有的相关手续、材料,建立台账,坚持分类施策,对宗教活动场所产权所需前置性审批手续进行补充完善,报请市政府,协调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细化政策具体落实,对宗教活动场所产权明确的场所,予以简化程序办理,由统战和民宗等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协调、协助宫观庙堂缩减办理时间。同时,在查明宗教活动场所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依据出台意见补办相关手续,分门别类,依申请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建立以民宗、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确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