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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停用消防设施

两家餐厅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警告处罚

本报讯 消防设施是抵御火灾风险的主要保障,如被遮挡、堵塞、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一旦发生火灾将阻碍救援的开展,造成严重火灾事故。近日,石狮市两家餐厅因存在遮挡、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石狮市志通餐厅、盔甲王餐厅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志通餐厅门口的消火栓被盆栽遮挡,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盔甲王餐厅把灭火器放置在不可轻易拿取的位置,存在擅自停用消防器材的违法行为。两家餐厅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餐厅经营者、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餐厅经营者蔡某某、林某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餐厅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由于自身消防意识不强而导致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接受了处罚,并立即将遮挡消火栓的盆栽搬离,将灭火器放置到方便拿取的位置,确保消防设施安全使用,同时,表示以后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餐厅内部安全。

(记者 洪诗桂 通讯员 李晓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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