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监委和泉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近日,泉州市环委办出台工作方案,7月16日起至12月,在泉州市范围内开展城市扬尘整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详见7月17日《石狮融媒》公微)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作为“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之一,大气污染防治备受群众关注,社会呼声最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不遗余力,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大气污染防治之路任重道远。此番,泉州市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为重点,以“点题整治”的高度,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整治,整治重点包括建筑工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储备土地扬尘、港口码头扬尘等,既是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更是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
城市扬尘治理,石狮已有探索。2021年以来,石狮市重新梳理扬尘治理职能部门和镇(办)的职责,明确大气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工,组织各职能部门、镇(街道)按行业属地,开展全市扬尘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扬尘污染治理任务清单,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的方式,对扬尘污染治理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业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责任“三到位”。市环委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检查工作组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逐一现场督导,创新试行“红黄牌”警示机制,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大气扬尘中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大幅下降。
不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特别在2022年石狮中心市区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的100%优良率之后,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此项工作。毋庸讳言,今年上半年石狮中心市区空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必须结合泉州市开展城市扬尘整治工作,迎难而上、多措并举,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具体来看,此前我市关于扬尘治理的工作经验,应当保持并加以提升,且应当更具刚性与可操作性,才能在新一轮城市扬尘治理工作中,取得更优成绩、更强战果。更重要的是,要走出一条扬尘治理的“石狮经验”,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吾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