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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过期上岗 一美容店遭处罚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一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案。

据介绍,市卫生监督所在灵秀镇石灵路检查发现,某美容店内有一名顾客正在接受美容服务,现场工作人员何某出示的健康合格证明已过期。卫生执法人员对美容店经营者及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教育,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记者了解到,随着公共场所卫生健康问题越来越被群众重视,市卫生监督所也加大对各大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但仍有部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工作人员抱持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那么如何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健康证可到我市各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办理,有效期限一年。

(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蔡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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