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市民陈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其在凤里辖区的一家门窗店定制门框和入户门,入户门的装饰条定制的是亮面,陈先生当场就支付定金。但是收到货后,陈先生发现入户门的装饰条是哑光,陈先生因此与商家产生异议,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调解。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核实情况。“当时陈某在现场挑选的入户门装饰条是亮面的,商家建议陈某做哑光的,会比较好看,并当场将样品展示给陈某。陈某那时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后来商家再次给陈某发图片,确认装饰条款式,由于双方沟通出现误差,以为对方定的就是自己心中想的款式。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门窗店家将门扇寄回广东的生产厂家处将装饰条改为亮面,寄回费用由陈先生现场预付600元给门窗店家,剩余费用由门窗店家出,后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凭证由门窗店家出示给陈先生,并一人支付一半。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王鸿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