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炎热,酷暑难耐的市民,纷纷选择去游泳馆“避暑”。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游泳消费引起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
7月2日,消费者陈女士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称其2023年8月在宝盖辖区一家游泳馆充值一张游泳卡,10次258元,已用2次,剩余8次未用,当时因发生台风,商家称设施受损,请陈女士下个暑假再来使用游泳卡。
“今年7月份,陈女士再次来到该家游泳馆,却被游泳馆工作人员告知游泳卡无法使用,于是陈女士拨打热线电话向我们求助。”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商家表示,该游泳馆的经营主体已经更换,2023年承包游泳馆的商户已经没有经营,现在由其经营。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商家表示愿意让消费者在游泳馆继续使用游泳卡,消费者表示满意。
无独有偶。7月5日,消费者林女士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称在一家游泳馆购买游泳卡,购买的时候,商家并没有告知那是时效卡,等到游泳卡过期了,才告知消费者是时效卡,林女士要求商家退款。经过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表示愿意给消费者补卡,继续使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游泳卡之前,应先了解该商家的信誉和口碑,尽量选择知名品牌的游泳卡;在购买前,要仔细阅读游泳卡的条款和细则,了解使用期限、退款政策等相关信息,要确保自己能够接受这些条款,以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这些凭证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王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