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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生活消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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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未上牌 出事故由谁赔偿?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拨打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称,其在我市宝盖镇辖区一家电动自行车商行买了一辆电动车,商家承诺2个月给其电动车上牌,至今2个月已到,车子上牌还未解决。

7月26日,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对投诉举报事项展开核实。“这名消费者是一名骑手,没有办理石狮暂住户口证明,车牌只能上泉州牌。”被诉商家表示,“在购车时,我有跟这位骑手明确讲过,办理泉州牌至少要2个多月,现在牌子已经出来了,随时可以上牌。”

经调解,7月29日,商家已给消费者张某的电动自行车上了牌。然而,消费者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我在送外卖时,不小心剐到了一部小车,需要赔偿对方350元。”消费者张先生表示,“由于没有上牌,未能报保险,所以我要求商家要帮我出350元。”

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向商家反映消费者的诉求,商家表示,消费者(骑手)刮人家车,是消费者自己造成的,故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诉求。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补贴100元给消费者。

目前消费者张先生表示,会向交警等部门反映,寻求解决。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王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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