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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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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力较强民企可自主进行职称评审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专场),介绍有关情况。记者获悉,推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福建完善平台建设,先后完善了我省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的管理办法和支持举措,相继推动设立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13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6家;发挥磁场效应,我省目前已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形成4个国家级、1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允许条件成熟的大型民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人社部门申请下放职称评审权,指导各地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专业优势突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经济组织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石狮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数量众多,此政策的出台,为这类企业的职称自主评审和人才成长创造了新的机遇。

加强政策引领。近年来,我省研究出台《福建省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近期若干措施》等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民营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实施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推动民营企业在核心技术攻关中当先锋、挑大梁。在集成电路领域,我省突破了光刻胶、电子靶材、高纯特种气体等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新型电池领域,第三代CTP麒麟电池、凝聚态电池等相继发布;生物医药领域,涌现出一批国际国内“首家”“首个”创新产品;传统产业领域,相继突破汽车玻璃关键成型工艺、玻璃天线、超薄精密手撕钢等国际垄断。

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遇到的瓶颈和问题,我省建立民营经济创新主体提档升级机制,每年遴选100家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入企服务,量质并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民营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设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联合创新平台,并给予“一事一议”重点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设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并给予补助支持。

为更好地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我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福建省民营企业工程、经济、工艺美术3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意见后进一步修订完善,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该实施意见;允许条件成熟的大型民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人社部门申请下放职称评审权。指导各地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专业优势突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经济组织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项目。

在服务闽商科技创新方面,我省也有不少具体举措:在全国率先成立以民营企业家代表为主体的“闽商讲师团”,线上线下宣讲120多场,网络点击量超600万;打造“闽商沙龙”活动品牌,开展座谈交流75场,促成签约16个项目,投资金额超160亿元;组织1000余名民营企业家与10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对接15场次,目前达成合作项目170项;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举办各类校企招聘会158场次,达成就业意向12187人,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高校418名优秀人才来闽就业;发挥省外908家闽籍商会作用,一年来收集梳理回归投资意向项目117个,拟投资金额1000多亿元,推动落地55个项目;与12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782家商会设立金融助理员。帮助1.13万家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为4368家中小民营企业解决创新资金需求共计16.14亿元。

(记者 尼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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