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
第03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开始——

省级龙头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9月1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向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

据了解,2024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企业申报条件为: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涉黑涉恶的。项目申报条件为:项目经备案(核准)机关审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备案(核准)文件;项目建设地点在泉州市辖区范围内且列入2023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备案建设性质为非新建类,且纳入工业投资非新建类统计;2023年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申报的设备需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省级财政按2023年项目建设期内购置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已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投资支持,或已获得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贷款贴息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仍可同时申报享受奖补资金,但省级财政贴息部分与设备投资奖补部分按照“就高不叠加”原则进行安排,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记者 周进文)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