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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生活消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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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拿证”作广告噱头? 一驾校被立案调查

近年来,热衷于考取各种技能证书的人员越来越多,引发各类培训热潮,然而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考生,在招生广告上以“考试包过”“保证拿证”等宣传用语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日前,鸿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一家驾校的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介绍,不久前,该所执法人员对该招生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的户外玻璃上发布“包培训保拿证”“最快50天左右拿证”等宣传用语。该经营场所负责人称,目前驾校招生竞争比较激烈,这样宣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考生眼球,多招点生源,没想到会涉及广告违规。

“部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广告法》不够了解,经营者只注重广告‘博眼球’,往往会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类广告有三类底线不得触碰:一是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生机构或者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是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针对有教育培训需求的人员,执法人员提醒,不要盲目相信招生培训广告内容,要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和多方对比,同时要签订好书面合同,对培训内容、费用、效果及违约责任等都要明确约定,并保存好相关宣传资料,以便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举证。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蔡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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