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护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上为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详见9月26日《石狮日报》二版)
食品安全快检车进校园、“明厨亮灶”、设立“食安副校长”、相关负责人用餐陪餐制度……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校园用餐人数众多,用餐群体敏感,让师生吃得安全、放心,不仅关乎大家的健康,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承担着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校长(园长)更是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实行用餐陪餐制度,是学校负责人直接了解学校食品安全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倒逼学校重视食品安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校园明厨亮灶,打破信息不对称,让食堂烹饪、备餐等环节操作过程变得透明化,让执法人员、家长对食堂环境进行线上监管,这一举措也进一步巩固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然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面广、环节多,监管难度不言而喻。要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必须齐抓共管。除学校、市场监管部门外,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等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牵头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等行动;教育部门也要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只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食品安全无小事,不仅要严管,还要严惩,做到“拳拳到肉”,为广大师生筑起饮食安全的铜墙铁壁。在校园食品安全中,学校和各相关部门都承担好相应的责任,对任何失职失责者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问责。而对于食材供应商、供餐单位等,一旦发现问题,应通过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让他们有“痛感”,如此,食品安全才会被当作头等大事来对待,“舌尖上的安全”才能更有保障。(许玉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