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1月8日发布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狮自然资公告〔2024〕19号),其中:2024S-21号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15日内应缴交宗地拍卖成交价款的70%(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45日内付清。2024S-22号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15日内应缴交宗地拍卖成交价款的100%(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作地价款)。现补充公告如下:每期的最后缴款日期当天为周末或节假日的,则当期的最后缴款日期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