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1日,记者从灵秀镇获悉,今年一季度,全镇又有157人次从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中受益,在完成个人医保报销后,又累计获得报销183821元。
今年,灵秀辖区村民施某因为大肠(含直肠)实施了大手术,在医保报销后还需要自付49239.25元。通过支撑灵秀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运转的“福村宝”系统申请后,她又得以报销3924元,进一步减轻了家庭负担。施某也是今年以来通过该惠民项目单笔报销最高者,而按“髋、肩、膝、肘和踝关节置换术F”病种报销4440元的村民王某,则是累计报销最多者。
2024年起,灵秀镇在全市首个推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基本医疗保障”外,为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再添一重保障。项目以“福村宝”为依托,通过“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的方式筹集互助金,再严格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病种认定,公平补助给参保群众,做到“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同样病种同样补”。
灵秀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按50元/人的标准,2026年度全镇累计筹集互助金867200元,并将此前结余资金滚动到今年的资金池中。参与互助者有住院治疗且入院时间在保障期限内,就可以按病种定额报销。其中,单次住院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城乡居民医保或者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未参与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者,单次住院总费用在6000元及以上的。申请时,患者把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拍照后,上传到“福村宝”系统即可,最大程度便捷于民。
(记者 康清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