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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办事 将车开进派出所

本报讯 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是,石狮一男子醉酒后竟把车开进了派出所……

8月4日21时20分,石狮市公安局锦尚派出所院内突然闯进两名“不速之客”。车刚停稳,驾驶员刘某(男,58岁,安徽濉溪县人)便直奔派出所大楼。经过派出所大楼时,民警小陈发现,刘某骑摩托车不仅载了人,还一身酒气,于是他便呼叫值班民警对其进行了传唤。

面对民警询问,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在确认了刘某身份后,民警联系医院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鉴定,刘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01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原来,当晚刘某酒足饭饱后骑着摩托车回家,路上偶遇朋友尹某,便主动提出送尹某回家。因去尹某家要经过锦尚派出所,刘某突然想到自己所租田地即将到期,需要向社区民警咨询相关事宜,便直接将摩托车开进了派出所。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刘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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