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明理学可以有不同角度的理解。就其时代而言,横跨11世纪至17世纪的600年;就其内涵而言,涉及理学理论的概念系统及其所蕴含的哲学问题;就其思想的历史地位而言,堪称中国儒学思想发展的第二个重要阶段;就其理论的代表形态而言,则非12世纪朱熹开创的“朱子学”及16世纪王阳明开创的“阳明学”莫属。透过“朱子学”和“阳明学”这两扇“窗户”,读者可一窥宋明理学的思想动向。
然而,仅通过朱王两人的思想言说难以对宋明理学的整体性意义有一个纵览全局的把握。因此,有必要从更宽阔的视野对宋明理学做一番新的“定义”,从广义上重新理解“朱子学”和“阳明学”这两种理论形态,进一步开拓宋明理学新视野。
宋明理学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占据“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作为中国哲学研究的一个专业方向,经过四十年的研究积累以及几代人的学术传承,宋明理学已进入一个新时代。日前,一部回顾与展望宋明理学研究历程的论文集——《宋明理学新视野》,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宋明理学新视野》是“宋明理学国际论坛”的成果选编,该书汇聚了国内外70余位学者的精心之作,呈现出中国哲学视域下多元互动的学术主题。其中,既有新文献的发现及其点校整理,也有对旧文献的重新解读;既有对人物个案、学术流派的分疏和研究,也有对人物思想以及学派内部诸问题进行的全面探索。(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