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日前执法人员前往西环路某物流公司执法检查,抽查了该公司近两个月安全生产教育档案,发现驾驶员沈某都未签到参加。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为此,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物流公司开出1万元罚单。这也是新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石狮交通领域按新法查处的首起案件。
据市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上旬,执法人员前往该物流公司执法检查时,抽检了近两个月安全生产会议开展情况,发现其《安全生产签到表》中,都没有公司所属驾驶员沈某的签到记录。对此违法情况,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例会、事故隐患排查、车技档案和动态违法信息处理记录等工作的李某,也予以承认。为此,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处以1万元罚款。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随机抽查了该公司五辆运输车的车技档案,发现其中两辆车的《车辆维护登记表》只登记2021年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记录,却没有往年的相关维护记录及单据,而另外三辆车连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记录都没有。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善车技档案。然而,期限到了,该公司仍未整改到位。最终,因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该公司被处罚,公司经营者同时也被处以1000元罚款。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颜期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