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儿子自己去购买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有问题要退款,商家不同意。”日前,消费者黄先生致电12315反映,他儿子于10月4日在石狮福仁巷附近的一家摩托车店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价款3200元。后儿子发现车辆有问题就不想要了,因还未提车,遂要求商家予以退还,商家不同意,只同意进行维修,双方协商不成遂投诉到相关部门。经调解,商家已退还了款项,双方和解。(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庄凤英 汪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