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下称《意见》)称,具备防蚊驱蚊功能的“防蚊贴”“防蚊剂”“防蚊液”“驱蚊手环”等产品均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而这也就意味着“不存在驱蚊化妆品”,市场所销售的驱蚊花露水也属于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