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消费者邱女士到石狮八七路某美容店做祛痘,在店长的推荐下办理了一个祛痘包好的服务套餐,价款5800元。在结账时,工作人员又给邱女士安排了一套护肤品,价款1423元。“我都还没同意,她就下单了,我在付款后才发现价格不对。”邱女士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次日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商家表示服务套餐无法退款,只退了其中一瓶洗面奶的款项。经12315调解后,商家同意把剩余护肤品的款项退给消费者,并赠送消费者祛痘印治疗和修复治疗,双方和解。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