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某品牌手机,商家保证绝对正品,提供的却是翻新机,还拒绝赔偿。消费者一气之下,把商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日前,石狮法院发布了一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消费者张某在某网站“某数码城”内购买了黑色国行某品牌手机一部,内存256G,售价为3570元。购买商品前,看到商家主图详情页注明是原装正品。次日,张某收到卖家李某发出的黑色该品牌手机一部,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卡顿、耗电快、死机等问题。张某感觉手机有点不对劲,可能不是全新原装正品。后张某通过该品牌手机官网查询手机序列号发现该手机已过保,于是打电话至该品牌手机官方店客服咨询,得到的结论为该手机是原内存64G美版的翻新扩容机,并非卖家宣传承诺的全新原装正品,属于更换过内存的翻新机。
随后,张某与李某协商翻新机事宜,李某对翻新机的事实拒不承认,并要求张某直接退货退款。张某不同意李某的处理意见,与浙江某网络有限公司下设的客服协商,要求李某退一赔三。某网络有限公司对李某采取欺诈方式销售翻新手机的行为没有予以处理,只是提供了卖家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披露信息,张某经多方交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日前,经石狮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手机交由张某继续使用,李某将货款3570元退还张某,张某在收到货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许少伟)